社保稽核每年都要审计上千家企业,稽核手段也在不断更新,有的还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介入调查,在稽核调查后高额的补缴通知让企业难以承受。很多企业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与实际工资不符,或者参保人员数与实际用工人数不符,或者参保流程不规范等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》规定:“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,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,并自欠缴之日起,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;逾期仍不缴纳的,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。”格通律师精通劳动法和财务管理,能协助当事人合理控制用工成本,合法合理处理社保稽核事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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